發表人: 朱曉慧醫師
今天(2015/6/25)的ㄧ則新聞報導指出,臺灣兒童過敏氣喘免疫及風濕病醫學會針對全台316位0到3歲小孩的媽媽進行的過敏預防問卷調查發現,有七成多的媽媽擔心寶寶過敏,所以在哺乳期間不敢吃雞蛋、海鮮、麥類等容易導致過敏的食物,有六成六的媽媽認為副食品要在六個月後才開始添加。
門診中的確常遇到家長詢問高過敏的食物是不是孕婦和哺乳的母親都不能碰?寶寶是不是不能太早添加副食品?尤其是高過敏的食物?
過去醫界確曾有這樣的建議,2000年美國兒科醫學會(以下簡稱AAP)的建議是:
「如果嬰兒屬於過敏高危險群(父母或手足至少有一位有過敏性疾病)(過敏性疾病是指異位性皮膚炎、氣喘和食物過敏),母乳應至少餵到一歲或更久,無法餵母乳或母乳不足可以低過敏配方奶粉代替。母親「應該」避免花生和堅果類食物,並「考慮」暫停牛奶、蛋、魚和其他高過敏食物。嬰兒則應該在六個月後才開始餵副食品,一歲以後再給牛奶和奶製品,兩歲後給蛋,三歲後給花生、堅果類和魚」。但對於懷孕婦女倒是建議除了避免花生,其他食物不需限制。
醫學是講求實證的科學,就是有幾分研究證據說幾分話,當沒有足夠證據的時候,才退而求其次以「專家意見」為參考。當時因為研究證據不足,AAP採取的是專家意見,所以用辭很保守,說這些應該是「合理的」建議。AAP是非常具有公信力的機構,它的建議幾乎全世界的兒科醫師都會相信並採納,2005年出版的兒童健康手冊「添加副食品」衛教文章中,即據此強調高過敏食物應該延遲到一歲後再讓寶寶吃。
近年來因為已經有大量的證據顯示無論是母親或寶寶,避免或延後高過敏食物的攝取並不能降低日後發生過敏疾病的機率,因此這樣的建議當然有修改的必要。AAP在2008年已經更改了嬰兒哺餵的建議,但仍然保留日後再修改的可能:
1. 目前缺乏證據顯示孕婦或哺乳的母親避免高過敏食物就能預防孩子的過敏性疾病,唯一可能的例外是異位性皮膚炎,但還需要更多研究資料才能下結論。
2. 雖然嬰兒四至六個月大前不應該餵副食品,但也無足夠證據顯示延遲餵副食品,包括高過敏食物如魚、蛋、花生和堅果類食物可以有效預防過敏疾病的發生。
3. 純母乳哺育至四個月大,比起嬰兒配方牛奶確實可減少兩歲以下異位性皮膚炎發生的機率。
4. 純母乳哺育至三個月大,可以減少嬰兒期哮喘的發生率,但六歲以後氣喘的機率卻並沒有降低。
5. 嬰兒若屬過敏高危險群,如果不能餵母乳或母乳不足,也有相當的證據顯示以「完全水解配方」或「部分水解配方」牛奶代替具有同樣的預防效果,雖然「完全水解」效果可能比「部分水解」效果還好一些,但必須考慮其高成本,而「部分水解」牛奶也並不是所有的都有效。
歐洲兒科腸胃、肝臟和營養學會也應和了此一建議,並強調餵副食不應早於17週(四個月),太早餵會增加過敏的機率,亦不應晚於26週(六個月),太晚餵也可能增加過敏機率,而且純餵母乳的嬰兒90%的鐵質必須由副食品中獲取(日後將另行撰文討論);另外鼓勵餵副食品的同時,繼續哺餵母乳,因母乳中的某些成分可以增加嬰兒對食物的耐受性。
國內這方面的反應稍遲了一些,2013年出版的兒童健康手冊仍然說「應以較少引起過敏的食物為優先」,但2014年7月的最新版已經將這段文字取消了。
截至目前為止AAP尚未有更新的建議出爐,所以醫界仍奉行上述的建議,也就是家長們應該在寶寶四到六個月之間開始餵食副食品,各種食物都可嘗試,原則上仍是一次一樣新食物比較好,一旦有過敏症狀發生可以暫停幾週再試;一次多種新食物也沒什麼不可以,只是「嫌疑犯」比較不容易抓到而已。僅餵母奶的寶寶如果發生過敏症狀,母親還是應該檢討自己的食物,避開可能的致敏食物,否則症狀還會持續。
請注意本文並未討論到其他影響過敏疾病的過敏原、內在誘導物和外在刺激物,僅就食物一項加以說明。